2016年12月16日 星期
我市购房补贴申领时限延长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咸宁日报社
联合主办

  本报讯 记者贺春音报道:记者近日从咸宁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投集团)获悉,我市延长了购房补贴申请时限,计划延长至明年7月31日,给购房者充足的办理时间。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意见》,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凡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等有效凭证,可领取购房补贴。购买90㎡(含)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6000元;购买90㎡以上—144㎡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8000元。

  眼看购房补贴截止日期临近,购房者为赶上优惠政策的末班车,集中在此时办理。近段时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购房补贴窗口,每天可见大量市民排着长队等候办理补贴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十分忙碌。

  为保障购房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金投集团请示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者,窗口受理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预计至2017年7月31日。购房者可错峰到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虽然申请时限延长了,但购房补贴领取条件不变,买的房子需是在咸宁城区的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购房合同、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的时间须在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之间。

  另外,为方便购房者,购房补贴窗口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迁至一楼进门左侧。

2016年12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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