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一次交通事故后,车子便开启三天两头进修理厂的模式。这让咸安居民杨先生很头痛。“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杨先生十分不解。
杨先生介绍,2012年,他在咸安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新车。2014年 12 月,他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后联系了汽车销售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保险理赔和汽车维修《个人委托书》,约定在 2015 年 1 月 20 日修缮后提车,4个月后,该公司才通知杨先生领车。
本以为,这件事情从此就告一段落,没想到,车子却三番五次坏。杨先生说:“不是大修,便是小修,用了不到五年的车子成了家里人的心病。”
今年6月份,杨先生将车子开到武汉一家4S 店做保养,意外发现了车子经常出问题的原因。
4S店检测出,车子的很多零部件都有质量问题。怎么会这样呢?杨先生回家后,查看了大大小小的维修单,发现在2014年就该更换的零部件,咸安的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并没有给他更换,但相关费用却收取了。
气愤不已的杨先生找到这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负责人,但索赔无果。无奈之下,杨先生便向工商部门投诉。
咸安区工商局根据投诉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启动“诉案对接”机制,立案查处。办案人员对事情始末进行了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并委托湖南某司法鉴定所对零部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咸安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存在乱收费、部分部件未更换的行为。
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咸安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终于承认了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经咸安区工商局多次调解,该公司向杨先生赔付了 10.5 万元。工商部门也对该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涉事公司领罚412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