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6日 星期
宜昌出台灾后恢复重建追责问责制

记者9月4日获悉,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宜昌市灾后恢复重建总体方案》,对落实不力的县市区负责人进行追责。

《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强力推进倒房重建。二是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三是全面开展生产自救。四是积极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五是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方案》最后强调:要成立市、县、乡三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包保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各地各部门要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到履职尽责情况考核中去,要建立专项督导组,建立“日报告、周通报、旬督查、月排序”的督导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对一次月排名末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连续两次月排名末位的县市区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月排名末位的县市区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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