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晓丽报道:5日,网民“黎”在咸宁新闻网(咸宁论坛)发帖表示,他是通城人,妻子在县医院生孩子,住院费用是3000多块钱,用新农合报销,才报了200块钱。据他的朋友所说,很多人的报销比例是60%,为什么他只能报销6%。“新农合的医保政策,我不是特别了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解答。”该网民说。
当日,该县卫计局了解到此事后,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根据现有政策,县级定点医院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 500—5000元,按65%补偿;5000元以上按75%补偿。 而符合补偿条件的孕产妇: 顺产按200元定额补偿;剖宫产按600元定额补偿。农村户口可在妇幼保健院领取政府补贴300元。如患者或新生儿因其它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疾病报销比例给予补偿。
按照这位网民的情况,如果其妻子是顺产的话,获得的报销费用是200元的定额补偿,如果是农村户口,建议去县妇幼保健院领取政府补贴300元。只要产妇或者孩子因其他的疾病住院治疗的话,那就是按照500—5000元报销65%,5000元以上报销75%的比例。
该局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大家对新农合政策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0715-433078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