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司法局委派三组11名市人员监督员到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是否存在不当立案而立案、已经立案的案件能否做撤销案件处理等进行了评议和监督,同时,还就案件的定性、事实的认定和证据向办案机关进行了质询。 通讯员 沈芳 摄
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
| 市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议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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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议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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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市司法局委派三组11名市人员监督员到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是否存在不当立案而立案、已经立案的案件能否做撤销案件处理等进行了评议和监督,同时,还就案件的定性、事实的认定和证据向办案机关进行了质询。 通讯员 沈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