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曾萍报道:近日,市公安局出台《咸宁市公安局“六个一律”管理暂行办法》,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从最基本的要求入手,全面加强全市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明警纪警规。对违反规定人员,将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六个一律”明确规定:重要敏感节点,“一把手”一律要在岗在位,重大案事件、信息,一律要及时发现、报告;公安民警一律要24小时通讯畅通;各级主官离开本辖区,一律要报告、报备;工作和队伍出现重大问题,一律要检查反思;上述要求执行情况一律实行台帐管理。
“六个一律”由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于12月1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局党委要求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学习,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挺起来,不断提振全市公安队伍的精气神,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争创“五个一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