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宁分局按照湖北银监局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市金融办、综治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努力提升我市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0月末,设立试点工作站257个(其中示范点8个),建档48335户,发放贷款98971万元,惠及客户数215346户。
(一)精心组织,夯实“三项基础”。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使广大居民能享受金融均等化服务,打通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也是银行业应承担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深入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咸宁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金融服务网格化的三项基础工作。一是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级领导为副组长,各监管科科长和监管办主任为成员的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沟通、协调和督导。各银行机构在分局的要求下也成立了相应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二是推动联合发文。与市政府金融办、综治办联合拟订了《关于推进咸宁市金融服务网格化的工作意见》,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等九条要求,形成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局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咸宁实际,在调研、听取相关银行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咸宁市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方案》。
(二)强力推进,落实“三项工作”。为推动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分局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一是召开推进会。4月10日组织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牵头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全市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推进会,会上学习了《咸宁市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方案》,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二是对接政府综治网格系统。积极加强与当地综治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支持,在政府综治网格系统加入金融服务模块,明确了接入路径和信息查询权限,目前示范普惠金融网格化工作站全部与综治网格系统对接,实现了信息查询、共享,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录入、上报和回复处理。同时,要求各银行业机构选项点时要根据“银行自选、监管调整”的原则,防止扎堆,浪费资源,要突出各银行业务特色、各地行业和产业特色,要把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按照标准网格化工作站“十五个一”的要求认真落实。三是抓宣传推动。分局制定了《关于金融服务网格化宣传工作的通知》,重点做好网点电子显示屏宣传、悬挂条幅宣传、主要媒体宣传、专栏宣传和部分高速路口宣传等5项宣传工作,营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完善制度,做实“三项机制”。为确保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持续顺利推进,分局建立了非现场监测、巡查督办和监管挂钩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监测通报机制。制定下发了咸宁市金融服务网格化相关报表和信息报告督办制度的通知》,及时收集掌握工作进度落实情况,制作《各银行机构网格化任务分配进度表》,挂牌督战,每月结合巡查督办情况,及时召开通报会,对各机构推进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的机构进行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流于形式的机构进行了通批评。二是建立巡查督办机制。分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3个巡查督办小组,明确了巡查督办的“九项内容”,按照划分的巡查督办区域,从5月11日开始,对各机构普惠金融网格化工作站建立、操作流程公布、合作协议签订、信息建档和跟踪回访等9项内容进行了巡查,实地调查和解决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遇到的困难。三是建立监管挂钩机制。分局把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完成情况与各机构市场准入、约见谈话、监管评级和高管履职评价等挂钩,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通过监管措施有力推动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的开展。
金融服务网格化是一项长期工程,我们将紧紧抓住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发展这一目标,实施“三年三步走”战略。各银行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争取支持和重视。要主动上门对试点工作站所属社区、行政村等单位负责人宣传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同时,各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把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市普惠金融全面发展,实现全市金融资源均衡配置,切实让金融服务惠及广大城乡民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