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 星期
以干警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十二五”时期我市政法工作综述

  “十二五”以来,全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项任务,积极开展“平安咸宁、法治咸宁、过硬队伍”三大建设,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从整体上提升了政法工作水平,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五年来,孟建柱、郭声锟、周强、曹建明、汪永清、王其江等中央及政法部门领导先后莅临咸宁视察调研政法工作,对我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治模式、公安机关扁平化指挥、监所规范化管理、技侦手段及信息化建设等特色亮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李鸿忠、王国生、张昌尔等省委领导多次来咸检查指导政法工作,看望慰问一线政法干警,多次对咸宁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大力推广咸宁经验。市委、市政府将政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对待、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政法综治维稳绩效考核制度和“一票否决”制,有效形成了“党委领导、上下联动、条块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政法工作格局。

  二、坚持以政治挂帅为统领,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圆满完成“1·10”案件和李春城案件办理任务,全体参战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集全警之智,讲忠诚、比奉献,没有辜负中央、省委的厚望,成功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的目标。“1·10”案件树立了涉黑案办理的标杆,李春城案件树立了办理职务犯罪案的标杆,充分展现了咸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中央、省委专门召开“1·10”案件总结表彰大会,并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经典案例写入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

  三、坚持注重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转变理念主动服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树林多次带队深入企业调研,要求“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政法干警就超前站位到哪里,政法工作就贴身服务到哪里”。市委政法委定期召开全市服务经济发展座谈会,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确保了涉企执法规范和公正。市直政法部门还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了50名法治环境监督员,建立监督员与政法机关“直通车制度”,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受社会好评。二是创新举措优质服务。市公安局在户政窗口和接处警环节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向群众公开亮出身份,亮出服务措施,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制度,努力做到“服务最优、环节最少、效率最高”;在交警、治安、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和基层所队,推出了“急办单”制度、“错时工作制”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服务举措。市中级法院建立完善立案大厅功能,实现接待、咨询、受理、收费、转办等工作一体化,缩短立案时间,便利当事人诉讼。市司法局组织全市119名律师对口联系109家企业。三是顺应期盼全程服务。深入开展“千警联企业”活动,对税收千万元以上重点企业设立警务室,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一名干警联系一家企业,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深入开展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企业“周边矛盾纠纷大排查”和治安秩序大整治活动,有效整治了企业项目周边发展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营造了一片净土。5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12起,破案3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挽回经济损失5.17亿余元。

  四、坚持注重改革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创新特殊人群管理走在了前列。建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长效机制,5年来共集中救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134人,形成了应治尽治、应收尽收、应管尽管的“咸宁经验”,无精神障碍患者肇祸导致的命案发生,得到了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通令嘉奖。二是进京“非访”整治走在了前列。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做到真抓、实督、追责。近两年,全市进京非访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9%和31%。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走在了前列。在全省率先开展吸毒人员强制收戒工作,场所连续十六年安全稳定无事故。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在全市县级检察院顺利完成,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四是政法基金平台建设走在了前列。市直政法部门建立司法救助、道路安全救助、困难民警救助、见义勇为“四项基金”,解决司法不能,培养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的法治理念。

  五、坚持突出公共安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重大节庆安保工作赢得了新胜利。全市政法机关始终把维护安保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打赢了安全保卫工作攻坚战,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以咸宁一域之稳定支持了全省、全国之稳定。二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坚持“天网、地网、光网”一体化,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一起上,构建立体化的“天罗地网”。全覆盖织齐“天网”,建成视频探头数万个,实现了对城区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和治安复杂场所的全覆盖。全方位铺建“地网”,强化社会面动态管控,进一步落实武特警联合巡逻常态机制,实现主城区“5分钟控制圈”。全时空盯住“互联网”,加强舆情24小时监测处置,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连续三年实现命案全破。

  六、坚持注重法治引领,营造尊法尚法良好氛围。一是抓述法,突出“关键少数”。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咸宁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实施办法》,明确述法对象、述法内容、述法程序,实现了述职、述廉、述法的“三述同步”,《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分别予以报道,中央有关部委来我市进行了专题调研。二是抓普法,聚焦“绝大多数”。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咸宁市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赤壁市、崇阳县、咸安区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嘉鱼县官桥镇官桥村八组等46个单位受到全国全省表彰。三是抓用法,推进司法为民。在全省率先实行“点课教学”、现学现考、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新常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五年来,法律援助案件平均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2000件以上,受援群众十万人以上,与“十一五”期间相比,案件数量和受援群众翻了两番。

  七、坚持注重基层基础,夯实政法工作的根基。一是全面推进网格化建设。全市共划分建立8991个网格,共配备网格管理员和网格信息员9977名,实现了城乡网格管理无缝全覆盖,初步实现了“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惠民服务在网格中延伸,平安建设在网格中深化”。二是深入开展“三千”活动。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解民忧、化民怨、帮民困,热情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警进千村解千难”活动,抽调4000多名干警组成1100多个工作队,每月至少一天深入全市1046个行政村(社区)50多万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以干警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三是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管理办法》,五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11余万件,调处成功率从94.2%上升到97.6%,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八、坚持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坚持政治建警,铸造忠诚警魂。通过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等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站稳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市公安局大力加强“第一综合党支部”建设,抓党建促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民警保持清醒头脑,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二是坚持素质强警,确保履职到位。围绕提升“五个能力”,创新培训模式,优化课程设置,丰富教学手段,对全体政法干警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市法院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做专家型法官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680人次。开展了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业务竞赛活动,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开好示范庭,营造了比业务、强技能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从严治警,永葆队伍纯洁。把纪律挺在队伍建设的最前面,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形成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结合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整治活动和“四个一批”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各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坚持从优待警,强化典型引路。优化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两推一选”、“遴选”等干部人事改革。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支持,按照政策落实干警待遇,提高干警政治经济待遇。连续五年开展了评选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干警)”、“忠诚卫士”和“最美政法干警”活动,树立了一大批全国全省政法先进典型,涌现了肖传家、田红强等一批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程朝阳等一批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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