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莉报道:6日,有网民在咸宁新闻网发帖痛诉有些地方存在“搬新家就喜欢放烟花爆竹来庆贺”这一现象。
网民“沉重的十字架”在帖中称:他是通城人,在当地,每逢有人家里买房、建房或者乔迁新居,当地人非常崇尚用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庆贺。
“以前还没有这样的习惯,现在,这都快成为我们这里的民间风俗习惯了。”“沉重的十字架”在帖子中说,买房建房放那么多的烟花爆竹,没有一点好处,坏处多多,污染环境、浪费钱又浪费资源。
网民“清荷”支持改变放烟花的习俗,她认为此举毫无现实意义,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扰民污染环境。百姓向往蓝天的清澈明净,渴望一片净土的安然清宁。希望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让老百姓这种思想观念。
据了解,我市城区于去年9月1日实施限鞭令,按照《规定》,限鞭范围为:东至贺胜路与十六潭路交会处,南至南外环路,西至巨宁大道与107国道交会处,北至京港澳高速咸宁北站环形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十五日,限鞭区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县(市)以上党政机关所在地、文物保护单位等九大区域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表示:老百姓要自觉遵守禁令,否则将面临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