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 星期
通山举行宪法法律知识竞赛

  本报讯 记者徐世聪、通讯员徐婷婷、仪武报道:“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主持人一声令下,各队纷纷抢答,现场竞争氛围浓厚,台下观众纷纷为选手的沉着冷静鼓掌叫好。

  5月28日,随着通山县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决赛落下帷幕,一场历时20天的学习政治规矩知识风潮划下休止符。

  经过层层选拔,从前期预赛中脱颖而出的县宣传系统、政法系统、综合系统1队、综合系统3队、闯王镇、南林桥镇、九宫山镇等7支代表队参加了最后的决赛。竞赛中,各参赛选手准备充分,沉着应对,充分展现了各单位的精神面貌和学习成果。最后代表县政法系统的县法院代表队获得冠军,将代表通山参加全市的决赛。

  此次活动是对该县行政公职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的一次大检阅,增强了广大基层行政公职人员讲政治学规矩的热情,为建设“六型通山“、推进绿色崛起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5年6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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