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 星期
提升法治意识推行依法行政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明灯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人以“生态咸宁,绿色崛起”为统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理念,认真学习环保相关法律知识,切实提升法治意识;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按规范程序办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始终坚持“执法必严”要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2014年在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卷宗评查中荣获环保系统第一名。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强化法制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组织。成立了市环保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任命具有二十年法律工作经历的公职律师担任法规科长并兼任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了《市环保局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提出了打造“法治高效环保”工作目标,确立了法治学习培训、执法信息与企业信息公开、环保网站建设等工作计划任务。三是健全机制,提升决策水平。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议事表决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将环保行政审批和处罚等重大行政行为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由局党组集体审议决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服务经济发展。一是创新思路,深化审批体制改革。在现有25项环保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5项、下放5项,对农业垦殖等12类建设项目审减专家评审环节,建成并投运与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网的环保行政审批系统,全年共批准建设项目环评274个、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38个。二是公开信息,满足公众环境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质量、行政处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学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在全省率先开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知识竞赛,全年共开展5次法制培训讲座, 2015年1月1日在十六潭公园举行了新《环保法》宣传启动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三、始终坚持“执法必严”,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的若干意见》和《咸宁市环保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的规定》,制定了环保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并在市政务大厅和环保网站统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铁腕执法,打击违法排污。2014年,深入开展环保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企业504家,下达监察通知书397份,现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7起,限期治理污染企业41家,停产整顿污染企业44家,立案47件,并向全市检察系统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17件20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三是防患未然,消除环境隐患。积极构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系统,建立《咸宁市环境保护局12369环境应急信访值班工作制度》,强化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2015年,我们将以“春雷行动”为抓手,加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发挥法制审查积极作用,简政放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打造法治高效环保。

  (备注:本文为刘明灯在全市政法工作大会上所作的2014年度个人述法工作报告)

2015年3月6日 星期

第05版:法治咸宁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