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7个湖泊列入国家保护
日前,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中,我市黄盖湖、陆水湖、百丈潭水库、斧头湖、西凉湖、富水湖、青山水库等7个湖泊,与全国365个水质较好的湖泊一道进入国家级保护。
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公布的首批和第二批保护湖泊数据显示,我市现有的39个百亩以上湖泊全部名列其中,湖泊水面总面积达到291.559平方公里。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生态碧水工程,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列为“十大惠民工程”之一,着力实施“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不断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力促境内水资源“碧水长驻”。
市环保部门对全市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区域水环境总体水质状况为优。其中,斧头湖、黄盖湖、陆水湖、云中湖、青山水库、南川水库等湖库的水质为优,西凉湖、富水水库、百丈潭水库等湖库的水质为良好。
现状:湖泊污染危机四伏
“尽管我市湖泊保护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总体来说,全市中小型湖泊水质状态仍不容乐观。”17日,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骆翔接受记者采访时,神情严肃地说,今年,我市对全市6个湖泊、9座水库进行的监测表明,水质虽无明显变化,但普遍存在水体富营养化的问题。不仅中小型湖泊水体萎缩,丧失了原有功能属性,而且部分湖泊由于保护不力,已开始转化为农田、鱼塘、藕塘等。如:东港湖已改造为农田;沧湖大部分种植莲藕,小部分化为农田;张家湖承包为私人鱼塘;杨家湖化为城中湖,城市生活污水排入湖中,等等,湖泊污染危机四伏。
“以农业面源污染为主,特别是网箱养殖,造成大量氮磷肥投入,使得水体富营养化外,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造成工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等,都是制约湖泊环境保护不够的因素。” 骆翔表示,对这种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以制止。对此,骆翔还特地列举了7种不容忽视的因素,分别为:农业面源污染面广量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工业污染控制有待强化,水产养殖污染负荷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成为重点污染源,流域内经济快速增长、水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保护管理不足、重经济性开发利用、轻公益性管理等。
未来:亟待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湖泊的保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应划分重点湖泊水环境功能区,建立水环境安全评估体系。要通过划定重点湖泊流域生态保护区,对保护区进行一级、二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应严禁兴建容易造成污染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可在重点湖泊水环境质量达标的情况下,适度允许建设达标排放的项目,但须同时取得流域跨行政区域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对重点湖泊水环境不达标的流域,不得批准兴建容易造成污染的项目。
其次,加强湖泊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对湖泊、水库区域内排污企业,要实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大对湖泊、水库周边企业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高限处罚。并通过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规范湖泊、水库区域内排污企业环境监管。
第三,要加大普及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知识,树立自觉保护湖泊意识。要明确各县市区和环保、水产、水务、农业等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实现最严格的水资源和湖泊保护制度。同时,将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所需资金作为地方财政资金预算重点,通过建立湖泊保护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区内群众能够在参与保护中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