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 星期
失主找失物要交信息费?
出租公司:信息费用于寻物,不算违规
记者朱亚平
找包

要交钱!

我的包呢?

  4日,一位赤壁网友在咸宁新闻网上发帖称,“随身携带的环保袋落在了出租车上,电话咨询后,出租车公司竟要收30元的信息费!”这让网友十分纳闷,“难道拾金不昧变味了?”

  网友“失落的灵魂”发帖称:今天上午在赤壁十一街路中的铁塔旁边下的士,下车没注意,把随身带的一个玫红色环保袋落在出租车上,里面有爱人在医院的检查结果。因为不知道车牌号,联系了赤壁两家出租车公司,想让其帮忙联系的士司机,得到的答复却是要交30元的信息费才行。

  为证实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拨通了赤壁两家出租车公司的客服电话,问起如果将东西遗落在出租车上,乘客前去领取是否收取费用?一工作人员称,如果市民知道司机的名字或车牌号,公司可直接联系司机帮其找回丢失的物品,这个是不收任何费用的;如果不知道司机的名字或车牌号,也可以通过公司的总服务台,向城区所有出租车司机同时发送短信,让司机一起帮忙寻找,这个过程所产生的30元信息费,得由失主自己承担。

  出租车公司“代收”信息费是否合理?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则上乘客到出租车公司领取失物,公司是不允许收取费用的。但出租车公司收取的信息费并不是公司所得,也不算是违规操作。

  虽然公司、相关单位说法多,但依然有不少市民、网友表示“收钱做好事,感觉变了味!”指责这种有偿失物招领行为,是对“拾金不昧”的传统道德的颠覆。

  市民叶先生认为,不管以什么名目收费都要不得。“一直以来,拾金不昧都是大力弘扬的美德,出租车公司将这一美德变成了一种赚钱的方式,感觉不应该。”

  但也有网友认为,这类公司的商业化运作的确能让失物更快物归原主。网友“蓝天白云”则表示,收取部分费用,能在最快时间内,帮乘客找回失物,也不在乎花这30元钱的信息费。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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