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 星期
通城法院严判涉企犯罪案

  本报讯 通讯员金雄文报道:今年以来,通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快审快结,严厉打击侵害涉企财产、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行为。

  依法打击涉企业侵财犯罪行为。被告人徐某某多次在该县马港镇通界高速公路推垅大桥工地盗窃高速公路钢筋价值8961元;被告人陈某某利用建筑工程做工之便,先后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盗窃某有限公司建筑钢材等价值12000元。二被告人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打击破坏企业经营生产秩序的犯罪行为。被告人方某某、李某某组织本组村民到某公司阻碍建筑工地施工和生产车间的生产,故意损毁该公司正在建设生产的材料,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35373元。二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了刑罚。

2014年11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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