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六五”普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考评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和推进社会普法教育,取得了一定效果。2014年3月,我市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一、建立述法考评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2013年4月,市委出台《咸宁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述法考评办法》)。随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进行述法报告。对述法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述法考评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各县市区相应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制度。2014年元月,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对市直119家单位进行考评,评出“好”等次54家,“较好”和“一般”等次61家,“差”的 4家,考评结果提交市委纳入2013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产生了良好督促作用。
二、健全“一考两评”工作机制,突出学法用法实效。
“一考”是指开展法律知识闭卷测试,以真考促真学。一是推进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在全面实施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包括乡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制度。二是推动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学习“进教材”、“进课堂”、“进考场”,把青少年学生考法纳入其思想品德考评重要内容。三是每年组织两场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相关专门法律知识随机抽考,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考试成绩。四是建立各类法制课现学现考制度,即授课后现场组织闭卷测试,提高学法效果。同时,发挥互联网络优势,积极推行网上学法、网上考法,全市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普及面达80%以上。
“两评”是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第三方评查和执法行为合法性第三方评价,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近两年来,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律师、学者等专业人员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在其起草、制发、实施阶段进行第三方合法性评查,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出具《审查建议书》,促其改正。市、县二级共对502份文件进行了审查,提出评查意见128条,出具《评查建议书》95份;组织律师对执法主体(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被授权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第三方合法性评价,重点对公安、工商、国土、城管、环保、交通等36个系统154家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卷宗进行评查,共抽查卷宗1105册,向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538条,评价结果全市通报。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制定《咸宁市规范性文件和执法行为合法性评查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评查结果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市(县)政府法制部门指导考核法制工作重要依据,为“两评”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打下扎实基础。
三、强化考评手段,完善目标管理。
从2013年起,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治咸宁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创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否决”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情况与其他相关工作评先创优有机结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合格的地方和单位,不予授予其文明单位和综治优胜单位。同时,在法治创建方面,我市建立一年创建“法治单位”,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表彰;连续二年的“法治单位”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为“法治示范单位”的表彰模式,2013年2月,市委、市政府对全市26家单位首次授予2012年度全市“法治示范单位”。
四、创新工作模式,推进社会普法。
一是组织普法讲师团“点课教学”。从2012年起,市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镇讲授法制课,共讲授602场次,受众42600余人。二是利用现代媒体开展普法。利用市移动电信普法平台,播发短信8万余条;利用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网,上传20余套普法教学资料;在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香城都市报、咸宁广播电台举办《法治实录》、《举案说法》、《“六五”说法》、《法治与你同行》等专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普法。通山县利用地方山歌形式,每年在各乡镇开展“山歌唱普法”文艺演出30场次。崇阳县利用该县传统剧目提琴戏把普法内容编成新型提琴戏剧目,开展送法送戏下乡。嘉鱼县在“南嘉法治广场”建立法制宣传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窗口,将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制网等网站搬上荧屏。咸安区推出调解现场、法律援助进行时、与法同行、律师面对面等多套电视节目,以身边的事说“身边”的法。四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市已建法律图书馆7个,开办专业普法网站 7 个,建立农家法律书屋753个、社区法治文化中心128个,在社区、街道新建法制长廊38 个,建立户外LED电视屏、车载LED等公益性法制宣传广告阵地620个。拟定在市人民广场兴建市直大型法治文化主题广场,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将于年内动工。
(作者系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