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突出主业主责,提高履职能力,我市严格按照《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文件(鄂组通[2014]30号)精神抓落实,组织开展对各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情况的专项清理检查。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已按照要求落实了排序,专司纪检监察工作。
有位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分工排序意见,并印发《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明确提出纪委书记排在同级党委副书记之后;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排在党组(党委)副书记之后,未设党组(党委)副书记的排在党政正职之后,确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中有位置。市委书记任振鹤同志在全市第15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排序问题,并在8月6日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各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必须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得参与其它分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远鹤多次就该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分工排序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签字背书。
有为
按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地方、单位其它业务分工,不临时主持单位工作”的要求,市纪委多次通过电话督办、文件督导、调研督办、领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和会议精神整改落实。针对过去纪检监察机关战线拉得太长、分管工作太杂,造成纪检监察工作泛化和职能弱化等问题,王远鹤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找准定位,收缩战线,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归位到党章的规定上来,轻装上阵履行纪委的监督、执纪和问责上来,确保有为。
有责
王远鹤要求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个个“讲责”,确保认识提高到位;要层层“定责”,确保责任分解到位;要人人“履责”,确保检查考核到位。
市纪委针对实施重点派驻的市发改委等10家单位均重新发文,明确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市国土局以及公检法司等11家市直有关部门也都按照省、市重新调整了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分工; 6个县(市、区)有2名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担任,66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原先从事了其它的业务分工,通过多次督办,现在全部都调整了分工,专司纪检监察工作。 (咸纪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