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 星期
未经批准不得发布时政新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共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

  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      (本报综合消息)

2014年8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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