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 星期
“封车”更要“封权”

  清明节前,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一些部门和单位先后发出通知,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并要求执行公车封存停用制度,杜绝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

  这样的规定不能说不好,问题是,公车腐败,说穿了,是官员的权力缺乏有效地监督,导致其处于失控状态,从而为所欲为。因而,不把其权力“封存”,形成惩戒、防范和保障机制,无疑是治标不治本。尤其是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大背景下,一些官员对节假日封存公车具有了“抗药性”,往往采取借车使用等手段暗渡陈仓。即使能够封存住公车的,也只能局限于节假日这几天,难以封存长久。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公车腐败,并非“封车令”所能做到的。

  治病要治根,治国先治吏。要真正管住公车私用,关键是要管住公权。只有矫正官员的私心和贪欲,把官员的权力关进笼子,给权力戴上“紧箍咒”,让官员权力在一定范围、条件和规定下规范使用,才能真正刹住车轮上的腐败。(玫昆仑)

2014年4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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