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 星期
社会抚养费应加强监管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近期有关社会抚养费的几大热点做出回应,强调卫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人民网记者采访有关专家认为,有关社会抚养费的争议,核心在于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征收行为予以规范和监管,尚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2013年,“社会抚养费”很火。从浙江律师吴有水申请公开账目,到张艺谋超生事件一波三折——因为诸多公共事件的牵扯,公共监督秉持理性的姿态,追问着社会抚养费上的程序与目的正义。本月初,江苏省和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相继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该省社会抚养费总额。至此,全国已有24个省份公开了去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共计超过200亿元。即便如此,安徽、山西、西藏、浙江、山东、甘肃、天津仍对公开数额保持沉默,且至今未有一省公开这笔巨额费用的支出去向。庞大的数字,暧昧的流向,确实值得监管部门探寻其间的真相。

  事实上,正因为长期成为“被人遗忘的角落”,地方社会抚养费征缴乱象丛生:一是标准不一,各自语出多门;二是监管阙如,沦为权力自肥;三是私相截留,成了罚款经济。社会抚养费到底该怎么收、收了之后如何安排支出、如何有效审计并监管支出流向,这些核心问题不能静悄悄地被自由裁量。数十年下来,各地征收的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贪腐渎职的蛛丝马迹如何依法问责,更是迫在眉睫的、民众关切的焦点议题。不公开的社会抚养费,从法理上说显然悖逆了政务公开的逻辑,那么,这究竟是不能公开抑或不敢公开、或者压根儿就是笔糊涂账而无法公开,总不能用“拖字诀”含混过去。    (邓海建)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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