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 星期
市直政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打击“一霸四强”违法犯罪行为答记者问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黎正刚答记者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一霸四强”?

  答:我们所说的“一霸四强”,是指企业周边、建筑工程领域砖沙石霸及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等违法犯罪活动。“一霸四强”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

  问:为什么要开展这项专项行动?

  答:开展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是进一步推进平安咸宁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参与、鼓动、诱骗群众强揽土砖石瓦等工程或强行搬运装卸,并以此为由索要高额费用,甚至串通围标,敲诈勒索投标方钱财,严重扰乱了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为有效遏制和打击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我市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决定在市区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答:我局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重点打击企业周边及建筑重点工程等领域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揽工程、阻扰企业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幕后组织策划者、后台“保护伞”。

  问: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要达到怎样的预期效果?

  答:要力争破获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警告教育一批跟风起哄的村民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平安建设成果,为企业发展提供“零距离”、“零发案”、“零干扰”的优质环境。

  问:目前,市局打击 “一霸四强”专项行动进展如何?

  答:首先,为切实加强对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红洲同志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我局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和民警大会,将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层层传达到基层及民警,切实强化了对严厉打击“一霸四强”违法犯罪活动的认识,坚定了决心和信心。第三,我们联合检法司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一霸四强”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规范企业周边及建筑领域社会秩序的通告》,并进行广泛张贴,组织民警进企业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营造了浓厚的严打氛围和强大行动声势。在此,我代表市公安局对积极提供打黑除恶线索的群众以及宣传“一霸四强”打击行动的新闻媒体及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对专项行动的支持!第四,梳理了2012年以来“一霸四强”案件的查处情况,强化了案例指导与实践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一霸四强”案件110余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30余人,有效打击和震慑了“一霸四强”违法犯罪活动。

  问: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下一步有哪些安排?

  答:我们的专项行动共有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已经完成。

  下一步要做好排查摸底,这一阶段着手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宣传,鼓励群众检举揭发“一霸四强”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地毯式”摸排;三是排查与黑恶犯罪关系密切的案件和事件。此后进入集中打击阶段(11月16日至2014年1月15日)。在摸排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和谋略,集中破获一批“一霸四强”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一批黑恶违法犯罪分子。最后是检查验收阶段,市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检查验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问:如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答:市局将通过强化目标管理、督导检查以及责任追究等措施来确保工作的落实。一是我局把开展打击“一霸四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评,把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民警;二是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将加强对打击“一霸四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对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及时通报整改;三是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对发生“一霸四强”案件和阻工事件后,辖区公安机关不出警、不报告、不查处打击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辖区派出所长的党纪、政纪责任,绝不姑息!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加强对我局打击“一霸四强”工作的监督。

2013年11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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