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监会和湖北银监局的统一部署,2013年咸宁市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于9月1日全面启动,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日前,本报记者对咸宁银监分局局长陈建郧进行专访。
记者:近年来,咸宁银监分局多次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和知识普及活动,比如“2010年咸宁市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月活动”、“2012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2013年上半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那么,这次“咸宁2013年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主要意义和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陈建郧:银行的良性发展离不开金融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没有金融消费者的认可,银行产品和服务将成为无水之源。近几年,咸宁金融产业不断壮大,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湖北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及一批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陆续进驻,再加上信用联社改制更名为农村商业银行,咸宁金融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银行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趋多样和复杂,增加了社会公众对金融服务理解、使用和风险识别的难度,部分金融消费者所具备的金融知识和技能相对不足,有关银行卡、网上银行、理财产品、ATM机、基金投资、非法集资等方面上当受骗的案例不断增多,一些金融消费者遭受了无谓的损失,如何满足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需求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课题。作为金融监管部门,我们有责任保障社会公众对金融政策的知情权、金融产品的消费权和金融服务的选择权。我们不断向社会公众提供金融教育支持,普及各类金融知识,提高辖内公众对金融知识的理解和认知,就是要让金融业务和金融消费者二者良性互动,共同提高。
记者:作为金融监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向公众提供金融教育,普及金融知识。咸宁银监分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陈建郧:首先,提高各类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金融消费者教育是一种预防性保护,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公众掌握金融知识、了解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技能、提升金融风险意识。有利于促进金融消费者的行为理性,降低金融服务中的摩擦和误解,接受良好金融教育的消费者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基石。
其次,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具体的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规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各线条的工作重点、教育效果的评估方式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再次,大力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比如说这次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就是一次精心准备的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各金融机构要广泛、持续地开展日常性宣传,积极搭建金融消费者教育平台,开设公众教育服务场所,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辖内主流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向社会公众传播金融知识,让辖内公众能了解金融、认知金融和掌握金融,进而保障自己金融资产的安全。
记者:金融消费者是个很广泛的称谓,包括社会各界人士都可能是金融消费者。咸宁银监分局如何让金融教育变得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
陈建郧:首先,加强对金融基础知识和基本业务的普及。宣传资料要尽可能通俗易懂,生动形象,信息量适度,使尽量多的金融消费者能够容易、准确地掌握。
其次,针对金融消费者的个性需求设计金融教育方案。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能力、倾向、行为等方面的调查,寻找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金融教育活动。
最后,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教育金融消费者要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通过金融风险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结合新近出现的典型风险案例,通过预警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消费者开展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