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一事还未结案,19日在哈尔滨街头卖西瓜的商贩吴伟又遭到了城管执法人员的一顿痛打,头破血流。不仅如此,记者就此事采访城管局,该局局长首先对记者动手,其他工作人员见状也跟着领导一起动手。(据7月21日《人民日报》)
城管又打人了!这次哈尔滨城管虽然没打死人,但其打人的“气势”,比湖南临武城管毫不逊色,不仅将瓜农打得头破血流,而且城管局领导亲自上阵,连前来采访的记者也照打不误。可见,城管打人、甚至打死人,在现今实在算不上是什么新闻。问题是,每次发生城管打人事件之后,当地均止步于查清事实、追究责任,而未能深刻反思城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笔者以为,“先天不足”催生了城管暴力执法的“野性”。我国城管在机构设置上,“中央无部委、省里无厅局”,纯属“地方部队”。相形之下,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均有上级政府对口机关加以领导或业务指导,而城管在各城市独立存在,省级政府没有对口部门加以指导、约束和管理。因此,城管也不像公检法机构一样存在权力制衡,导致少数执法人员头戴“十几顶帽子”,平时飞扬跋扈,作威作福。
怎样让城管不再打人?首先,应清理整顿执法队伍。其次,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公开处罚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在日常执法中,倡导教育为主,尽可能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再次,地方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要建立对城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机制,狠抓问责,以此促进执法理念的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