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1日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管监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通知要求,对2013年6月底前未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任务的生产矿井,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2014年6月底仍未完成建设完善任务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 安监总局要求 |
| 加强煤矿井下安全监管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1日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管监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通知要求,对2013年6月底前未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任务的生产矿井,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2014年6月底仍未完成建设完善任务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