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亚平、通讯员阮拥军报道:近日,记者从通山工商局获悉,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河南某食品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在通山城区销售,随即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河南某食品公司生产并在通山销售的罐装凉茶,与同类市场上某知名品牌罐装凉茶在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方面极为相似,使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很容易将该种罐装凉茶误判为某国内知名品牌罐装凉茶。经过通山工商执法人员现场仔细检查对比发现,该罐装凉茶各项指标合格,但该公司在销的其他新桂圆八宝粥等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目前,通山相关销售商已停止销售活动,工商执法人员对商家处以了相应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