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名单终于水落石出。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决定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公布了其中104项的清单。重点是经济领域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以及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投资城市轨道等重头项目的审批权力。
今年“两会”以后,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成为热点话题,而其中行政审批权利的下放和取消则被看做是机构改革的标杆。
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称当前国务院下放的审批项目,重点是经济领域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项目,包括一些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以及涉及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等。
在这次发布的名单中,有71项是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20项是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取消“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等重头项目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名单中,国家发改委所占比例最大,有14项审批权取消,12项审批权下放,其直管单位国家能源局也有2项审批权取消。
此外,今后企业投资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投资风电站项目等,审核权利都将下放到省级主管单位。
审批权利的下放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繁琐的手续将得到简化,不过审批权力的下放或许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果。
在发改委审批权力下放名单中,将“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开发项目核准”权力下放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对于铁矿资源也有类似规定,“企业投资除稀土矿山开发项目和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外的其他矿山开发项目(不含煤矿、铀矿)核准”权力下放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本次简政放权涉及到发改委的项目共26项,其中25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
卓创资讯煤炭分析师刘冬娜对记者表示担忧,年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开发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部门后,如果地方政府注重短期经济效益,一味的批准此类煤矿的开发,那么小煤矿又会遍地开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