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日 星期
《崇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解读——
土地

  享受《崇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落户于崇阳县经济开发区,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3、生产性工业项目。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用地年限:50年

  用地配套:实行“七通”,即供排水管网、路网、高压电线路、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线路全部通到项目用地旁边。

  土地用量:即项目所需土地面积,由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来确定,按固定资产投资150万元供地1亩比例计算土地用量。

  获取土地方式:投资方按照国家土地政策,即“招、拍、挂”程序获取土地,基准地价9万元/亩。

  投资方需承担土地费用:1800元人民币/亩。先由投资方按政策获得土地使用权,再由政府在扣除省级农业开发基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廉租房保障资金等项的上缴部分(注:上缴到中央、省、市部分,合计1800元/亩)后,将剩余部分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贴返还给投资方。因此,最终投资方实际承担的地价为1800元/亩。(注:土地使用证办证费用等不包括在其中。)

  “一事一议”主要指供地面积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补贴额,可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及项目性质协商确定。

  享受“一事一议”的项目必须为: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或国家高新科技企业、上市公司、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下期将介绍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敬请关注。)

  

2013年5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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