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坚决摒弃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相悖的传统观念,切实克服讲发展就要牺牲环境资源、谈保护就要减缓甚至停止发展的思维定势。
省委组织部安排我参加了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培训班,让我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涵作用,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我认为国土资源部门在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大为作为。
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化解“两难”的有效途径。对于咸宁市,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占用了不少土地,其中包括一定耕地。但我们认真贯彻基本国策,通过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占补平衡,确保了全市285万亩耕地保有量不减,235万亩基本农田不碰。
面对当前“两保”的责任和“两难”的挑战,我们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决摒弃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相悖的传统观念,切实克服讲发展就要牺牲环境资源、谈保护就要减缓甚至停止发展的思维定势,真正按照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方针,科学谋划,大胆创新,积极寻求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办法、新机制,走出一条“双保”双赢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不断优化城镇化布局空间。面对咸宁早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我们如何把握两个纲领性的要点,即绿色GDP和民生GDP,做好服务性文章,既要加强规划计划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同步实施,做到应保尽保;又要抓好宏观调控,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省级试点,加快推进“六城三区”建设,鼓励发展小城镇和二三产业融合,优化国土资源总量调控机制,综合运用规划、计划、审批、供应等手段,用足用好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做到既不盲目铺大饼,又保障城镇化发展用地的合理需求。
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小土地、大发展”的理念,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打好GDP地耗下降攻坚战,深入开展单位GDP地耗评估考核和土地利用绩效考核;打好土地利用综合监管攻坚战,继续采取收回、置换、处罚等强力措施,切实把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来抓,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扎实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十分密切,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城镇化建设必须有农业的支撑、粮食的保障。推进现代农业化,也必须依靠改革这个最大的红利来实现。我们要抢抓机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在竭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体现耕地的生态价值,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