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共下达国家新增规划内11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为完成好这一任务,各县(市、区)逐库建立了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并强化了建管督办,重点把好“四关”:一是从严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二是从快要求,保证工程进度;三是从稳要求,保证工程安全;四是从实要求,保证工程验收。截至2012年11月底, 11座水库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验收,共完成投资约4350万元,完成土石方13万立方米,混凝土1.5万立方米,钢筋及金属结构330吨。
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二、水库除险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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