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 通讯员 陈瑶)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
公积金新政策分为两批,第一批拟于2026年实施,第二批拟于2027年实施。
两批公积金新政策共36条,内容涉及支持缴纳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支持住房装修提取、支持购买车库车位提取、支持适儿化改造提取等多项举措。
在住房全生命周期支持方面,新政策中公积金提取范围覆盖购房首付、装修、缴纳契税及维修资金、租房、车库车位、日常物业费及水电燃气费等;购买高品质住宅、保障性住房以及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
在拓展家庭发展保障方面,新政策新增适儿化、适老化改造提取;同时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费用、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及住宿费、本人继续教育学费,以及家庭中60岁以上老人的机构养老费用。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积金新政策,是对咸宁市近年来公积金政策的系统梳理与优化,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登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通过首页“互动交流”栏目中的“调查征集”提出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92508467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咸宁市咸安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3楼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科,信封上请注明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