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刚代表
优化临时救助审批机制

  针对当前临时救助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胡志刚代表提出了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的建议。他表示,健全高效的临时救助机制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作用。

  胡志刚代表指出,我省现行的临时救助分为支出型、急难型和过渡型三类,政策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满足不同困难群体的多元需求。在过去实践中,对于1000元以下的小额救助,乡镇级领导干部可直接审批发放,这种简化的程序有效确保了救助资金及时到位。然而,随着《湖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正式实施,部分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审批流程复杂化、执行标准不一等现象,特别是一些县区层层加码,增加了村(居)民评议、镇级集体研究、提供各类证明等环节,导致紧急救助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

  “临时救助的关键在于‘及时性’。”胡志刚代表强调,根据办法要求,急难型救助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但在实际操作中,复杂的审批程序往往使救助延迟。

  为此,胡志刚代表建议:市级层面加强政策统筹与督导,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杜绝层层加码与执行变形,通过简化临时救助程序,规范县级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确保不偏离省级政策主旨。同时,在合理监管前提下,适度下放乡镇(街道)的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建立快速通道应对紧急情况,实现“先行救助、后补手续”,让临时救助政策温暖而高效地惠及每一位急需帮助的群众。

  (记者 李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