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发布野生蘑菇防控紧急预警:
坚持“四不”原则,严防中毒风险

  本报讯(记者 傅辉)当前正值六月,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季,同时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咸安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联合发布紧急预警提示,呼吁广大市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防野生蘑菇中毒风险,务必做到“不采、不卖、不买、不食”野生蘑菇。

  ■专业人员亦难肉眼辨别毒蘑菇

  区食药安办、市场监管局在预警中强调,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有毒与无毒品种混杂,即使是专业人员也难以仅凭肉眼、形态或民间经验完全准确鉴别。一旦误食毒蘑菇,中毒后果往往十分严重,甚至危及生命。

  ■多措并举严防“毒菇”入市上桌

  为从源头杜绝风险,预警要求:

  严禁市场销售:严禁农贸市场、超市、蔬菜店等各类食品销售场所采购、销售野生蘑菇。

  严禁餐饮加工:严禁餐馆、酒楼、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售野生蘑菇及其制品。发现疑似毒蘑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销毁,严防流入餐桌。

  严把原料关: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严格查验,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原料,不得加工和食用野生蘑菇。

  ■公众需高度警惕,坚持“四不”原则

  咸安预警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不采摘:不要因好奇或侥幸心理在野外、公园、林地等处采摘野生蘑菇。

  不购买:不要在流动摊贩、非正规市场或网络上购买来路不明的野生蘑菇。

  不食用:坚决不食用任何品种的野生蘑菇。家庭聚会、外出就餐时,也要警惕来源不明的菌菇类菜肴。

  不轻信:不要轻信民间流传的所谓“鉴别毒蘑菇方法”。

  ■误食中毒后紧急处理措施

  如不慎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幻视幻听、头昏、剧烈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意识障碍等疑似中毒症状:

  立即催吐:第一时间进行催吐。可用手指刺激咽喉部,或用器具压迫舌根部引起呕吐,尽量将胃内食物吐出,减少毒素吸收(但昏迷者不宜催吐)。

  紧急就医: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快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切勿延误。

  保留样本:尽可能保留中毒者食用的剩余野生蘑菇样本、烹饪前的照片或实物,以及呕吐物、排泄物等,以供专业机构检验鉴定和医生救治时参考,明确毒源,对症治疗。

  ■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市民如发现任何食品销售场所违规销售野生蘑菇,或餐饮单位加工经营野生蘑菇的行为,请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5。

  咸安区食药安办、市场监管局再次强调,预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远离野生蘑菇,坚持“不采、不卖、不买、不食”的“四不”原则。请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共同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