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曝光2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一店被撤经营权 一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曾涛 袁兵)3月6日,咸宁市应急管理局曝光了2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一人被行政拘留12日,一店撤销鞭炮经营权。

  今年1月20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通城县关刀镇和某鞭炮经营店检查时,发现该店一楼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二楼房间有人居住情况属实。该店的行为已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撤销该鞭炮经营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今年1月22日,赤壁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暗查暗访,发现赤壁市城西停车场内一辆白色江淮厢式货车车厢内装有烟花爆竹,经清点车厢内共有烟花爆竹397件(鞭炮118件,烟花279件)。

  经查,罗某某在未办理任何运输烟花爆竹法律手续以及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联系江西省上栗县一商户,于2025年1月22日凌晨3时许,将烟花爆竹运回赤壁,后被赤壁市应急管理局和赤壁市公安局查获。

  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赤壁市公安局蒲圻派出所对其行政拘留12日,对其非法运输的397件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据悉,去年至今,我市已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商家151家,查处违法行为8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