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检察官法官送法进校园

  本报讯(记者 陈婧 通讯员 黄艳芳 黄黎)“因法律意识淡薄,我们对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深感愧疚……”11月18日,一场主题为“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好家园”的警示教育大会在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学校举行。经咸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夏某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后,咸安区检察院联合咸安法院等相关单位走进向阳湖镇甘棠中小学,为该校300余名师生现场以案说法。

  活动现场,咸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案例,阐述了非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咸安区法院法官对今年该院公开审理的两起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强调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应“从我做起”。

  2023年2月6日,被告人陈某某、夏某某为满足口腹之欲,在斧头湖使用拌有农药的大白菜和水草毒晕了78只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白骨顶鸡”。今年9月27日,两被告被法院判处二被告人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以劳动代偿方式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68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活动结束后,陈某某和夏某某在检察官和法官等监督下,上街入户向群众分发严禁非法捕捞宣传资料。

  “今天这个普法宣传活动非常有意义!”甘棠学校校长陈赞表示,向阳湖镇由于地域的特殊性,野生动物和湿地生态保护尤为重要,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活动,起到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