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排查 速处置
我市1天2起地质灾害成功避险

  本报讯(记者王奇峰 通讯员赖后江 朱翔宇)6月21日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咸宁地质灾害呈多发频发态势,仅7月1日一天内就发生两起滑坡地质灾害。因提前转移安置群众,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7月1日22时许,通城县成功避免一起山体崩塌险情,6人提前组织撤离,避免了人员伤亡。当天,通城县普降暴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连续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黄色预警。当晚21时许,通城县五里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刘平书和金塘村支书毛明辉在落实省市预警响应开展巡查排查时,发现金塘村七组李友林家屋后的山体斜坡存在崩塌变形迹象。发现该险情后,刘平书、毛明辉等工作人员立即对李友林及其家属进行劝导,并迅速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众人被疏散转移仅20分钟后,发现险情的山体突然发生崩塌,造成部分房屋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7月1日晚11时许,崇阳县路口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四位一体”管理员吴兵在开展巡查排查时,发现桥边村一组王新艳家房屋后山流淌出浑浊的水,同时出现土体滑落现象。吴兵当即将此情况报告给路口镇人民政府和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迅速联合镇政府驻村干部陈落华、陈昭宇、陈文涛将受威胁群众王新艳及其家属共5人(其中4名小学生)疏散转移至亲属家中。7月2日上午6时许,该点发生滑坡,方量约120立方米,造成部分房屋受损,财产损失1万元。由于提前撤离,成功避免1户5人伤亡。目前,受威胁群众已妥善安置,危险区域已进行封闭,周边已拉设警戒线、竖立警示标志。

  “入梅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全市系统共出动8589人次,巡排查隐患3631点次,撤离避险群众201户551人,成功避险3起地质灾害,避免了3户12人伤亡。”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巡排查,强化预警撤离避险,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