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无止境 用心用情办实事
——记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消保股股长、咸安区消委会秘书长黄宏
●记者 傅辉

  “70后”的黄宏从业三十余载,历经多个行政执法和监管服务岗位。他说:“沟通是调解的前提,只有用老百姓的语言把法理讲透、事理摆清、情理说通,走进投诉双方的心里,用热心、真心加恒心,拉近心与心的距离,才能找到事情症结,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为企业,跨省维权

  2022年7月的一天下午,黄宏接到辖区某公司来访求助,反映从河南某公司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按照正常的处置流程,投诉在登记后的7个工作日内受理,45个工作日调解完毕。但是,该公司负责人称该批产品用于市政工程,工期短、任务急,时间不等人,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他协同监管所立即联系被投诉方,经过多次耐心的调解,短短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该公司负责人专门从外地赶到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将一面印有“跨省维权为民解忧 心系群众权当作为”的锦旗送到他手里表示感谢。

  ■为群众,用心维权

  “群众们淳朴,你对他们好,他们也会念你的好。”“对群众好”的念头一直伴随着黄宏30年的工作生涯。他把本职工作当成为民服务的平台,怀揣“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信念,用真情和汗水守护辖区群众。2021年5月,他接到70多岁的赵大爷求助。老大爷在某商家购买了2万多元保健品,使用后才发现部分产品已过期,想去找商家退货,却发现这家店已转让他人,原来的经营者早已不知所踪。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他立即对现任经营者、房东、附近商户进行多方走访询问,终于取得了之前经营者的联系方式。开始,商家不愿承担责任,他就苦口婆心地劝导,多次沟通协调后,商家终于松了口,为赵大爷办理了退货退款。拿到钱的赵大爷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握着他的手,哽咽地连声道谢。

  ■为业主,用法维权

  2022年5月份,黄宏接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滥收办证费相关的集中性投诉,涉及几百个业主,投诉量大、牵扯面广,且投诉人已向新闻媒体反映,极易引起舆情发酵。接到投诉后,他主动将调处工作揽下来,组织投诉、被投诉方进行多轮次的调解,对被投诉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讲法律、摆事实,最终为消费者退款20余万元。针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黄宏督办协调辖区所到每个业主家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历时30多天,取得第一手证据材料,最终让该公司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起集中性投诉,前后处置达3个多月,最终得以妥善处置。

  ■调纠纷,身先士卒

  温润如玉、春风化雨。黄宏用热情、和善和感同身受为群众解决消费纠纷。工作中,他既当指导员,更当战斗员,他把“心无旁骛、用心谋事、用力干事”作为工作要求,率先垂范,亲力亲为,他熟知涉及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十几部法律法规,他总是把涉及棘手的、难办的、民生关切度高的投诉举报留给自己,每一起投诉纠纷他用全部热情、和善、感同身受回应群众,处理结果明明白白、讲法讲情、群众满意,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一名优秀党员的责任和担当。黄宏的突出表现,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仅2023年,黄宏带领的股室就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举报61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12315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均达100%。同时,他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全区建立了50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展ODR企业51家,在“文明诚信、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中,创建完成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6家、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家,实现全区消费环境质的提升,为打造放心消费在咸宁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