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恒山(127)、郑荣志(191)、万萍(208)、熊英(221)、周民举(223)、郑美芬(268)、孙满枝(276)、蔡福先(281)、刘畅(312)、金芳英(319)、蒋延红(324)、汪四红(327)、但伟清(328)、雷韦翔(329)、高天炎(331)、周献礼(333)、何成昭(336)、陈通(344)、陈凤玲(345)、陈爱平(346)、李奕慧(349)、陈细艳(351)、苏莉(353)、何志高(364)、陆建设(382)、阮婷(427)、周品邑(428)业主:
你们好,鉴于长期无法与贵方取得有效联系,我司特通过公告通知如下:根据贵方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约定,我方提前3个月通知贵方于2024年 4月10 日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将租金交付至合同解除之日,合同解除后的租金将不再缴纳。特此告知,请您提前做好接收房屋准备并尽快联系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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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