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湖镇卫生院
组织学习《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本报讯(通讯员 刘利娟)近日,咸安区向阳湖镇卫生院组织学习《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旨在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强化医院内涵建设、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学习时,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唐建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开展学习《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件精神,带领全院党员干部职工逐条学习了《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通过学习,该院干部职工深受教育,一致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讲好咸安故事、传承文明礼仪,推动现代文明礼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提升自身公共文明素养,助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