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3月任刑事审判庭庭长以来,她带领全庭干警工作团结协作,每年出色地完成了嘉鱼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任务。2019年嘉鱼法院办理4件涉黑涉恶案件,她个人就承办了2件。其中徐某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公诉机关移送的案卷达34本。为了尽快了解案情,圆满完成审理任务,她加班加点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审结了该案,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判处了徐某等18名被告人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2月,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了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该案是嘉鱼县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案件移送至法院后,杜翠蓉主动请缨,不分昼夜研究案情,仅用5天时间就完成了案件审理,依法从严从快判处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2020年被评为嘉鱼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优秀个人;2019年、2022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2021年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纪念章;撰写的(2015)鄂嘉鱼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获得2015年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司法为民勇于担当。杜翠蓉表示,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致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