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入职11年,作为书记员、法官助理,他参与办理的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等各类案件达700余件。2018年,全程参与了咸宁市改革项目之一的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活动,为贡献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咸宁经验”,进一步擦亮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咸宁品牌”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2019年任命审判员以来,他年均结案率95%以上,个人承办的案件曾被省高院选入保护妇女儿童典型案例。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在湖北法官论坛征文、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分别获得三等奖、优秀奖。撰写的判决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撰写的环境保护、“百案说民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十余篇篇典型案例,被上级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入选。参与承办的公益诉讼案件获评湖北省法院精品案件二等奖。作为主审人承办的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做法被中国日报(海外版)、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报道,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因表现优秀,曾被中共咸宁市委授予“咸宁市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获咸宁市“五四青年奖章”荣誉,湖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省高院记嘉奖一次,多次被评为市中院“优秀共产党员”和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