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傅辉)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多次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涉案标的额为115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获得原、被告方的一致称赞。
今年2月,咸安区人民法院通过涉企绿色通道快速受理了谢先生(化姓)等四人(以下简称原告)与咸宁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企业)等七被告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由该院立案庭镇家明庭长承办。
2019年,被告企业因开发承建温泉某楼盘,向原告借款1800多万元,后归还700多万元给原告,还下欠原告1150万元。由于被告企业拖欠借款的行为给原告的资金周转、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将被告企业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镇家明通过多次深入双方进行了解,考虑到涉案双方有调解意愿,原告知道被告企业因资金被另一个项目拖累,导致无法及时偿还,被告企业也有偿还意愿,只是近期无法一次性偿还的情况后,镇家明在庭审后及时制作好了判决书,但他认为简单的判决并不能快速高效解决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尽快调解也能减轻企业诉累。为更好化解纠纷,镇家明多次与原告、被告企业联系,并到企业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告企业有偿还意愿且仍在正常经营,但受投资拖累、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周转暂时困难。本着保障被告企业生存发展和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镇家明多次组织调解,释法明理、阐述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和解协议,以部分现金和房子偿还原告借款,实现了双方的互惠互赢。该案终于调解成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咸安区人民法院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主动作为,能动司法,持续提高精细化服务质量,促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竭尽全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