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徐程程 吴杰) 近日,根据咸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咸安公安分局持续深化辖区内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对“不放心”的重点点位进行全方面清理检查,连续查处3起非法运输、储存液化气案件。
7月5日,咸安公安分局甘棠水陆派出所在检查时,发现一辆皮卡车用篷布覆盖,非常可疑。民警遂将该车叫停。经检查,民警当场查获油箱、油枪、加油机各一个,抓获违法嫌疑人殷某某。
7月9日,咸安公安分局桂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村民何某和村民刘某的车上均放置有液化气罐与电子秤,存在非法运输液化气售卖嫌疑。民警随后将两村民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二人在没有任何相关从业证件的情况下,于6月开始将村民用完的液化气罐收集起来,并用没有运输资质的三轮车将液化气罐运输(每次大概运输五六罐)至咸宁城区罐装液化气,灌装完成后又用三轮车将液化气罐运送至村民家中,赚取中间差价。
7月11日,咸安公安分局双溪桥派出所通过路面盘查,抓获非法运输柴油的违法行为人徐某,现场扣押柴油600升。
经查,违法嫌疑人殷某某、何某、刘某、徐某四人既没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也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四人对从事非法运输、销售液化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