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法院速立速调化解纠纷
五天追回三年欠款

  本报讯 (记者 戴轶民)近日,当事人杜某来到通城县人民法院,将“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该院法官手中,真诚地表达谢意。

  2020年8月,杜某与甲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将一台挖机出租给甲公司施工,并约定了租用期限和租金。甲公司向杜某支付租金1万元,剩余的2万余元一直拖欠未还,杜某多次电话催讨依然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杜某于3月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案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调解,向其说明不按期还款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甲公司主动向杜某支付了全部欠款,该案自立案至撤诉仅用了五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