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傅辉 通讯员 徐世聪)2022年,通山县市场监管局有效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着力提高市场监管人员保护消费权益效能和效率,持续营造人民群众安心、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和一流的营商环境。
■建立问题会商机制,提升处置质效
针对严重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复杂疑难问题,该局不定期召开专题讨论会,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建立协同调处机制,连同通山县司法局成立“通山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连同公检法部门建立“行刑衔接”制度,积极助推消费公益诉讼,构筑多方联动、多元化解的大维权格局。2022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购房户水、电、燃气开户费问题,该局多次联合县法院、住建局、县发改局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开发商、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了分析研判,为执法办案提供法律依据。已对6家涉嫌违规收费的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了立案,共计清退违规收取的水电气开户费用63.488万元。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执法办案
畅通12315、12345平台和信箱留言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快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受理、协调解决各种消费纠纷。2022年,该局共受理投诉1745件,已办结1745件,办结率100%,受理举报598件,已核查办5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0642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采取“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的思路,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利用公众号、香城都市报等媒体进行曝光,严厉打击、震慑不法商家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群众对消费维权环境的认同感。2022年,该局查处、曝光了某农贸市场注水牛肉案、通山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费用而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案、湖北某实业有限公司在房价外收取水电气开户费案等一大批典型案件。
■推进消费维权共治,提升工作效能
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局面,以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提升工作效能,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推动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取得成效。推进“放心消费在通山”活动。建立ODR企业4个,消费维权工作室15个,成立“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31个,涉及通信、供水、供气、商超、药店等10多个生活消费领域行业;建立了2个省级消费教育基地,评选出17家经营主体为“通山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报送6家经营主体创建市级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示范点。积极引导经营者作出并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基本实现了一般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