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在市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了咸宁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为消调委),直面我市各类消费矛盾纠纷,灵活地把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引入到人民调解中,便民而实惠、规范而高效,竭力将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打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后一公里”,取得突出实效。
■依法公正调解,力争落实到位
8月12日,记者走进市司法局4楼407,采访了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陈颖。
陈颖告诉记者,工作中消调委的同志们直面各种消费纠纷,始终坚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结合”,作风务实,方式灵活,调解件件到边到角,成效明显。7月20日,消调委成功调解的甲、乙两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时间跨度长达两个多月,甲方是原告方,要乙方还140余万元的钢材购货款,另支付逾期的利息50多万元。调解期间,甲方出具两张付息协议,一份是1分2,一份是1分5,对于甲方1分5的协议支付要求,因为违反相关金融政策,陈颖明确不予支持。
但也有的只需要半天就可以解决的纠纷。市民晏女士慕名找到消调委,说她早些年在温泉某印刷厂上班,得知广州某公司有高工资她就不辞而别。临近退休,公司需要当地原始档案才能核定工龄,她在退休前5年多次回印刷厂要自己的原始档案,由于离职时间长、人事变动大等原因,印刷厂也没有找到其原始档案。了解这个情况后,陈颖当即与主管该印刷厂的领导电话联系,该领导得知“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打来的电话,引起高度重视,责成印刷厂帮其找到原始档案。通过“翻箱倒柜”,终于把这份原始档案找到了。晏女士连声点赞:“人民队伍里有这样的优秀公务员真是人民的福气。”
■依法民事裁定,确保执行到位
“为了调解案子履行到位,我们消调委调解成功后对后期还款的案子会做一份司法确认,法院出据裁决书。这有助于出现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调解协议时,法院可以依据裁决书强制执行,不用再走起诉、判决等程序,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节省了当事人双方的时间和诉讼费用,还彻底终结了‘老赖’们的幻想”。陈颖告诉记者,有的调解走到一半,当事人不调解了,要走司法程序,消调委通过对其权衡利弊,计算得失,不少当事人又回过头来走调解程序。
来消调委进行调解,不用花钱,效率高,还很人性化,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疫情或者其他原因来不了,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极大提升调解时效。我们的目的就是站在公正的立场,用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实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从而有效降低当事人双方费用,节约司法资源。
一个案子一份卷宗。记者看到每份卷宗有封面和封底,有卷内目录(文书名称),内容有市场局转办、法院委派、当事人的申请、调解通知书、告知书、起诉相关证据材料、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民事裁定书及回复函等10多项。每份卷宗都是消调委自建,该委工作人员整理制作后,装订成册。摆放整整齐齐的100多份卷宗,见证了消调委调解员们的忙碌,也记载着他们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轨迹。
据统计,消调委成立不到一年接到消费纠纷160多件,成功调解150余件,满意率高达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6余万元。
消调委负责人陈颖表示,消调委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消费纠纷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消费纠纷,构建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消费纠纷化解综合新机制,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探索创新,奋发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