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喷药“误伤”隔壁藕塘引纠纷
嘉鱼法院诉前调解情法并行止干戈

  本报讯(记者 叶子 通讯员 张诗俊)近日,嘉鱼法院簰洲法庭圆满处理了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导致邻近农作物受损而引起的财产赔偿损害纠纷,达到了“案结 事了 人和”的良好效果。

  今年7月,许某利用无人机给自己在簰洲湾镇承包地打农药,因未注意到当天风力和风向因素的影响,导致农药飘洒到了邻近农户高某的藕塘。高某发现后当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取证,许某也承认了无人机打药时造成高某藕塘受药害事实。后因双方就损失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许某赔偿损失1万元。

  在法庭查清事实后,法官开展诉前调解。考虑到正值农忙时节,便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并多次到藕塘进行现场勘验,避免当事人多次奔波。在明确双方诉求、梳理出纠纷症结后,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调解室,与人民调解员共同组织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无异议,但是在损失金额方面双方对此争执不下。为此,法官迅速改变调解策略,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头做双方工作。

  面对许某,法官认真讲解药害取证方法,并告知许某赔偿鉴定需要专业鉴定机构来实地勘验,不仅费用高时间久,还会大大增加诉讼成本;面对高某,法官从邻里乡情出发,耐心劝解,并细心帮助高某分析药害地的产量和损失,对赔偿金额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

  经过法庭多次耐心调解,最终推动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许某赔付高某4200元。双方当事人当场交接现金,并签字确认。

  嘉鱼法院法官提醒,农业机具无人机的使用者一定要充分考虑天气、风向等综合因素,控制好高度和飞行路线,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纠纷。如果发生损害,受害方应第一时间固定损失,条件允许还可以采用公证方式对证据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