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蓄力“六证”同发“齐步跑”

  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沈雨露 郭晨)为学深悟透做实“六证”同发工作,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窗口人员认真学习讨论《咸宁市建设项目“六证”同发实施方案》及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策。

  据悉,“六证”同发改革事项,是我市为持续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助力咸宁高质量发展而推出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事项。审批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审批事项前移,再造审批流程,在企业按合同约定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交清应缴税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公示预审后,在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规划设计方案批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发证。

  “我们将学以致用,夯实政策底盘,进一步树牢‘民有所呼、呼有所应、应必有果、果必满意’的‘店小二’精神,认真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将政策咨询、综合受理、制证出件等窗口事项落实落细落好,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早开工、早投产、早盈利,为企业纾困解难,做企业的贴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窗口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