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记者昨悉, 为倡导咸宁市全民文明出行,协助我市交通保持安全畅通,助力咸宁市创建文明城市,在交通繁忙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我市招聘188名交通安全劝导员。
据悉,交通安全劝导员岗位职责是协助交警负责在城区重点路口及易发生交通拥堵等主要路段开展交通秩序维护、文明出行劝导、安全出行提示、文明交通宣传、交通引导咨询等工作,按交警的要求配合其他交通安全维护类工作。男女不限,学历不限,年龄要求18-50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质端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指挥,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具有协作精神,有耐心,性格温和善于沟通。
上岗时间从5月23日-9月30日止(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7:00-9:00,下午5:00-7:00,由交警监督管理,工资20元/小时/人,购买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