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民生 谋发展
市住建局推动我市建筑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王涛)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以政策法规为先导,以监督管理为保障,强化措施抓落实,全市建筑行业节能降耗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1年,全市新增节能建筑679万平方米;发展绿色建筑524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60%;实施太阳能光热、空气能热水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72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41万平方米;散装水泥供应量627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523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46万吨。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获得好评。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了本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印发了《咸宁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细则》,为我市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同时全力抓好禁实禁现工作。加大了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的安全生产、绿色生产、环境问题治理、产品质量治理和市场行为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同时,还开展了两期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质量控制和规范生产行为,推动绿色发展巡讲学习培训活动。积极指导和督导通城县、嘉鱼县、咸安区对辖区内的塘湖镇、关刀镇、五里镇、陆溪镇、高铁岭镇、官埠桥镇等六个乡镇开展禁实达标工作,已顺利通过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