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咸宁行——走进崇阳
创新维权机制,提振消费信心
●记者 傅辉 通讯员 王进 郭晋

  2021年,崇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履行公益性为民服务职责,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方法,促进崇阳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172件,咨询8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9万元。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依法履职,健全维权组织机构

  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崇阳县消委组织机构,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大委兼任会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设立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由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兼任;实现五线合一,将消费维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价格监督和知识产权5条投诉举报电话,整合到统一的“3812315”热线,实现了一号对外,方面群众提交投诉举报诉述,提升了服务效能。依法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

  ■开展创建,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县消委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切入点,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崇阳”创建工作,制订了11631放心消费创建目标,即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00家、入驻省消委和解平台100家、创建12315维权站60家、示范站30家、培育消费品牌10个。推进12315平台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入驻建设和运用。到目前为止共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00家、12315维权站52家,实行统一挂牌、统一簿册,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1条,培育消费品牌6个,企业入驻省消委和解平台207家,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提振了消费信心。

  ■优化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分行业进行放心消费创建,消费环境好不好让消费者说了算。开展放心消费评议活动,以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供水、电、气、油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以开展放心消费评议活动为抓手,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经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创新机制,发挥“三位一体”作用

  “由县消委牵头发起,县市场监管局、法院、司法局、融媒体中心组成建立消委维权、司法保障、新闻宣传‘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先后调处多起全市、全省有影响的案件,多个国家级、省级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会长张大委介绍,疫情期间通过“云调处”的方式成功调解了“胡某某购买山西运城某公司瓦片案”,消费者获赔4.5万余元。2021年金某某退还30000元购房认筹金案、李某与湖北省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健身年卡纠纷案和崇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购房不开据发票和不合理收取图纸费案等有影响力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