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明聪)近日,市政府印发《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坚持“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稳中求进、上下衔接、战略引领,问题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共识。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大幅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划》部署了十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长江大保护,恢复河湖生态功能;二是推动结构调整,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全面推进碳达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是深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五是坚持协同共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六是推进系统防治,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七是加强保护修复,维护生态服务功能;八是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九是提升人居环境,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十是完善能力建设,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在内的十项重点任务。
《规划》提出,要通过完善组织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等措施保障重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